南京出台人才落户新政 取消毕业生学籍挂靠两年限制

21.10.2014  16:04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此次《意见》中针对以往政策做了一些修改,一方面取消了未就业毕业生户籍保留的年限,另一方面针对留学人员落户南京有了明确的政策规定。

应届毕业生:

不用担心户籍保留年限

此前的相关政策规定,“统一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落户,保留户籍两年”的规定,现政策改为“待落实工作单位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合法稳定住所”,取消保留户籍年限的规定。

这也就是说,在南京高校毕业的应届生,不必担心两年内找不到工作,户籍就要被强行迁回原籍,同时《意见》增加了海外留学人员的“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往届毕业生:

研究生找到工作就能落户

根据2004年出台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本市工作满二年、缴纳社保满二年可以落户。”记者了解到,目前每年有5万多名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南京的手续,在七八月份的高峰期,每天前来办理的人数能达到一两百人。目前每年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南京的人数在1000人左右。

意见》将毕业生学历层次分为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四个档次,研究生在南京找到工作后就能落户,本科生工作满一年且社保连续缴纳一年,就能落户,大专生需要在南京工作满两年,缴纳社保满两年可落户,中专生则需要三年。

在落户地点方面,除了本人在南京的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之外,增加了可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

创业人员:

有三个凭证就能落户

意见》还填补了创业人才落户的空白,针对符合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计划要求的人群,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完税凭证、且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就可以在南京市落户。

高级人才:

可以全家落户南京

在《意见》中,针对在宁海外留学人员实行了分层次落户。针对持有《南京人才居住证》的人分为A证和B证。

南京市人社局外国专家局副局长陈平告诉记者,目前南京针对海外留学生只有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以后将要进行分类,A证是针对非南京籍的留学生以及硕士学历以上的外籍学生,B证则是针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

持有A证的人才只要在南京创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完税凭证、且按规定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就可以落户。

持有B证的人才除了本人之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一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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