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车肇事案车主被批准逮捕

04.07.2015  21:18

  中国江苏网7月4日讯(记者罗鹏)南京宝马车肇事案车主被批捕。今天16时59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了一条信息,批准对“6.20”重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逮捕。

  原文如下:“2015年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审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6月20日下午,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界处,一辆陕AH8N88宝马牌轿车由西向东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轿车,导致轿车当场解体,车内一男一女被撞出车外,不幸身亡。肇事驾驶人王季进事发后离开现场,后被警方找回,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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