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新成立部门职责分工

26.12.2015  08:20

  晨报讯(记者周晶)以往住建委管的城市道路、社会停车场和公交场站建设今后划归到了交通运输局,城市排水问题不再由城管局来操心……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新成立和调整的局级机关的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相关信息“三定”方案。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是对应此前南京完成的新一轮市级机关机构改革。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在此次调整中职能扩大,除了承担原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的全部职责;今后还将负责城市道路(隧桥)、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公交场站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以往由南京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设施日常管养维修,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审批等职责,今后也将划入到交通运输局的职能范畴中。

  此外,南京市新成立的水务局不仅包揽了原市水利局的职责,还将接过原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城市供节水、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等职责。原来由城管局负责的市政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等职责,也“过户”给了南京市水务局。此外,由于污水排放涉及到环保部门,此次方案中明确了这两个部门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南京市水务局承担水资源保护的责任,南京市环境保护局承担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的责任。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原来隶属于南京市住建委的二级局房管局升格为一级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这次“三定”方案中,明确其职责是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并接过了原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责。将房屋登记相关职责划归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旧住宅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的职责下放至各区;将主城六区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的职责下放至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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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