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砍树自己种补:南京严惩破坏环境案把修复放首位

05.06.2018  08:37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4日电(记者 申冉)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前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该市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施行的一系列新举措,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与时俱进、依法惩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个人、企业。

  据南京中院环境资源庭庭长李兵介绍,从2017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南京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共收案699件,其中刑事案件245件,民事案件27件,行政案件427件。收案数比上年度的307件上升43.24%。审结616件,结案率88.12%,结案数比上年度的436件上升41.28%。 

  李兵表示,在当下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的大背景下,刑法的规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据其介绍,南京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着力形成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力震慑,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促使其不敢为、不能为。

  同时,南京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把修复环境作为审判的重点,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据南京市浦口法院行政庭法官周超介绍,该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例,被告人豆某某雇佣三名工人盗伐当地山上的阔叶幼树7295株。“由于被告人认罪认罚,我们给予了其从轻处罚,但同时也责令被告人栽植树木并予以管护,且三年后存活率须达85%以上,这样既修复了受损的环境,又探索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承担方式。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将三者有机结合,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意义。

  同时,由于环境资源案件专业程度高,南京法院在庭审中还主动邀请专家发表意见,提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例如,公益诉讼起诉人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喻某、赵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中,合议庭不仅要求出具《“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喻益伟等人污染环境一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南京理工大学教授贺启环出庭,就鉴定评估报告所认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虚拟治理成本的确定,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倍数取值、生态环境污染修复资金的确定等问题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询问;还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名录》中邀请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吕锡武教授庭审中就铅的危害后果,鉴定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发表专家意见。

  据悉,南京中院于2017年12月26日建立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该市21个单位的75名环境资源领域专家入选,为审判人员厘清环境侵权类案件中复杂的因果关系,解决环境损害评估和鉴定的技术难题,为环境案件裁判的科学性和公众认可度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科学保障。(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