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葆活力

05.12.2014  10:17

  江苏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创新,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葆活力

      新华报业网讯  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更好使用立法权为善治制定良法?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使监督不是“走过场”而是“动真格”?如何强化代表的“选民意识”,让代表真正完成从“荣誉称号”到“法定职责”的角色转换?

  法治的发展进程,民众的民主诉求向地方权力机构提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破解之道唯有改革与创新。江苏明确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为重要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大领域的各项改革措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

  科学民主立法,为行善治献良法

  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这是全国首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性文件,也是本届省人大推进自主立法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从依赖“部门立法”向“起草主体多元化”转变,今年以来,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牵头起草4件法规,其中有2件已经审议通过。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四个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也积极拓宽法规起草渠道,不断加大自主起草力度,更好地避免了部门利益法律化的不良倾向。

  立法方式也在与时俱进。今年省人大法制委在13个省辖市选择了15个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作为民主立法联系点。依托民主立法联系点,省人大常委会可以直接听取最基层一线的声音。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也在全市建立了18个立法联系点,形成了《关于开展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动立法更接地气。

  公共场所应当控烟吗?如何控烟?去年8月1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表决前立法评估论证,来自社会各界的公众代表共26人参加,论证内容是《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中最被关注的公共场所控烟规定。

  “这是继实行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制度后,我省在开门立法、创新立法方式上的又一重大探索。”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认为,在法规草案准备提请表决前,进行评估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提高立法的准确性、增强法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