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新政

12.04.2017  10:52

  六大亮点,提升江苏外资新优势一边是发达国家通过修改经贸规则、“再工业化”等推动资本回流,一些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要素成本、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加剧全球范围的引资竞争;一边是国内资源、环境、政策等因素制约越来越紧——面对双重压力,为让江苏利用外资保持和巩固领先优势、实现由“”到“”的转变,江苏省正式出台《省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对新形势下吸引外资工作作出新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并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专题发布。

  记者注意到,该《政策意见》与《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一脉相承,贯穿“坚持开放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更好实现互利共赢”的基本精神,同时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成为国发5号文的江苏举措和配套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经济一直是江苏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每年贡献四分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超过六成的对外贸易额、超过七成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三成以上就业岗位。新形势下,江苏省出台23条新政,对于进一步发挥吸引外资的综合优势、调动招商引资积极性、打造利用外资“强磁场”意义重大。

  对照国发5号文,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梳理江苏省外资新政的六大亮点:

  突出开放发展理念,重点围绕“两聚一高”战略部署,结合江苏省经济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明确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和支持政策,突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

  突出转型升级导向,重点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扶持力度,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积极打造先进制造产业链,利用外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外资总部经济,鼓励外商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等形式加大投资力度,推动江苏省企业以跨国并购、境外上市、返程投资等方式吸引外资。

  突出创新要素引进,把引资与引技、引智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迈向中高端。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视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核。

  突出市场公平竞争,清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提出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包括保障外资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活动,按内外资一致原则享受上市融资、降低成本、外债管理等各项政策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措施。

  突出政策正向激励,强调鼓励和促进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建设,引导各地结合实际,聚焦主导和特色产业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错位发展。

  突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强化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全力打造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外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安商、扶商”服务能力。

  “江苏版”外资新政,在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大目标下彰显江苏特色。省发改委外资处副处长杭佑飞说,国发5号文20条明确扩大开放领域,主要放宽了制造业、服务业和采矿业对外资的限制,江苏省提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双轮”的扩大开放引进外资战略,在国家政策范围外明确省主导设立的服务业引导资金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同样对外资企业开放,两者总规模分别达到4亿元和7.5亿元。省商务厅外资处处长汤大军说,对外资企业反映较多的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投融资渠道拓展、降低企业成本等问题,新政明确与内资企业一致对待。为避免新一轮引资政策竞争,除了强调服务“两聚一高”的引资导向,一方面鼓励地方依法合规出台相应引资优惠政策,同时更强调各级地方政府、开发区结合各自侧重点和主导产业等开展有序竞争。

  确保引资新政落到实处,尽早释放政策效应,相关各方明确了方法。孙津说,省商务厅将以落实《政策意见》为主要抓手,指导各级政府和开发区按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实施措施。加强对新投资方式和领域研究、特别是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研究,争取将江苏省列入全国服务业开放试点,提升服务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做好一系列招商引资组织工作,让外资投向契合江苏省发展需要。

  实现“引资”与“引智”结合,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江苏省创业创新,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张永祎说,将根据产业需求组织海外人才交流招聘、海外人才引进,使产业招商和产业引才同步推进。发挥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区的产业、资金、技术和人才集聚优势,组织开展海外招聘、现场观摩,引进更好项目和更多高层次人才。拓宽引进渠道,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等地有关社团组织、人才机构建立人才开发战略合作关系,设立江苏海外引才引智工作站,聘请江苏引才大使,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邵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