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决定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

27.08.2015  18:41
        近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5〕6号),决定江苏省部分适宜地区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试点。
        一是明确实施原则。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搞强迫摊派任务的引导自愿原则;选择在适宜开展深松整地的乡镇试点,争取连片作业,整体推进的择优选择原则;公开补助办法、标准、对象和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助的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公正原则。
        二是确定试点范围。确定沛县、睢宁、灌南、赣榆、泗洪5个县(区)农机深松整地试点面积各7万亩;宿城区2万亩;铜山、盱眙、射阳3个县(区)各1万亩。实施时间从2015年9月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三是实施项目管理。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实行项目管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深度要达到或超过25厘米、深松间隔不得大于60厘米的作业质量。试点县由农机部门根据下达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财政对试点县给予适当补助,实行以奖代补,用于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
        四是加强组织落实。试点县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事项的落实等工作;广泛宣传发动,为总结推广深松整地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农机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县级建立健全核查机制,探索有效快捷的实地、实时核查方式,可以聘请镇村有关干部和人员作为质检员或第三方等方式适时核查。市、县农机部门在项目实施期间组织有关部门督查,省农机部门将选择适宜的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
        今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试点,计划完成深松整地面积4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