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省级补助资金3700万元

23.12.2014  15:12

  2014年,江苏省先后遭受干旱、风雹、洪涝、台风、雪灾、低温冷冻、生物灾害及地质灾害等26次自然灾害,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民房倒塌损坏,导致今冬明春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在生活上面临诸多困难。为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12月18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向全省受灾地区下达37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要求各地统筹使用省级和本级救助资金,对需救助人员按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因灾死亡、致伤致残及家庭收入等情况实行分类救助;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资金,尽快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救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资金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省民政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