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放3700万受灾救助资金

23.12.2014  16:09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向全省受灾地区下达3700万元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要求各地统筹使用省级和本级救助资金,对需救助人员按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因灾死亡、致伤致残及家庭收入等情况实行分类救助。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资金,尽快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资金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同时,省民政厅还将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督查。

      2014年,我省先后遭受干旱、风雹、洪涝、台风、雪灾、低温冷冻、生物灾害及地质灾害等26次自然灾害,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民房倒塌损坏,导致今冬明春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在生活上面临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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