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出台15条措施 促进乡村振兴

15.08.2019  22:21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共有5大项15条,明确我市将以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为突破口,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促进乡村振兴。

        当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土地是农村最大的优势、最大的资源、最大的潜力。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湛中林介绍,如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好的方法就是盘活土地,尤其是闲置的集体土地,唤醒这些“沉睡”资产,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

        目前,我市已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共有667.8万亩,其中556万亩农用地、104.8万亩集体建设用地、7万亩未利用地。农用地中,全市农村承包土地80%以上通过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利用较为充分;而集体建设用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及农房等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仍有待提高,这些都是我市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探索的方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处处长赵勇介绍,针对南京不是试点地区,未获授权,不宜在相关领域突破,此次出台的《措施》结合南京实际,提出在现有法律框架范围内,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措施》从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加强集体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推动农村土地资产化、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效益5大方面提出15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有重申的政策,如落实征地留用地政策;有创新的政策,如探索点状供地,创新乡村旅游供地模式;有借鉴的政策,如学习上海将闲置农房打造成“一庭院一总部”或变身“嵌入式”养老院。

        15条政策措施中,要率先落实两项最基础的政策,一是要加快做好各类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工作,推进具有法律效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发放;二是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湛中林表示,南京在农村承包地“确权、赋能、搞活”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而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只有在确权后,才能为土地赋能,使其资产化,“实施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将取得和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一样的功效,有利于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为推进乡村振兴增加新动能,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拓展新空间。

        记者获悉,目前《措施》已下发到全市各涉农区,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了专题部署会,各区将因地制宜,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李都)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