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江苏3-5年内建成一批“养老示范社区”
多层配电梯,住区有养老服务设施,物业提供养老延伸服务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用3-5年的时间,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批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需要、软硬件配套完善、能够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需求的示范住宅小区(社区)。并在示范建设的过程中,形成比较完善的适老住区建设标准体系。
通讯员 王璇 高峰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烨
江苏每5人就有一个老年人
统计数据显示,江苏于1986年进入老年社会,比全国平均早了13年。截至2014年底,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79.2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57%,比全国高出近5个百分点。其中,南通、苏州、无锡等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24%。除了与其他省市相同的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外,江苏还具备了人口老龄化处于加速期、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龄化区域和城乡差异更加显著、两代老年人家庭越来越多等特点。到目前为止,江苏约有失能半失能老人3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9%。
适宜养老将成衡量宜居标准
面对严峻的老龄化现状,如何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了适宜养老住区的建设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介绍说,“中国人特有的家庭观和亲情理念决定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将是未来中国社会养老的主流方式。我们会同民政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适老住区‘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五方面标准,而现有城市中许多住区是达不到要求的,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我们计划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推进老旧小区改善提升,并将住区适老作为衡量城市宜居水平的重要内容。”
发展子女与老人共同居住的“亲情住宅”
据了解,“居住宜老”是指在城市住区中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符合老年人要求的住宅,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在多层及以上住宅配置电梯。“设施为老”,新住区按照每百户20-30平方米,既有住区按照每百户15-20平方米,合理确定养老服务用房类型、规模和标准,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供应急呼叫等服务。“活动便老”要求小区有适合老年人散步、锻炼的户外活动场所,既有住区通过改造加装电梯、扶手等设施,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服务助老”要求住区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按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为住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浴助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央厨房和社会化餐饮服务公司为住区提供送餐服务,有条件的应独立设立老年人助餐点,政府可根据运营状况予以相应补贴。鼓励物业公司与专业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养老延伸服务。“和谐敬老”鼓励邻里守望相助,搭建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队伍为住区老年人开展继续教育、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
明年起13市每年至少启动两个适老住区
从2016年起,每个省辖市每年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各地各部门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制定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亲情养老模式的配套支持政策。同时“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省级示范项目的建设和改造。
据了解,专业的养老综合体宜兴九如城已经开业,该项目可容纳2500人同时居住,根据老年人健康、亚健康、不健康三种类型,九如城分别设立了独立生活区、协助生活区、专业护理区、临终关怀区和老年痴呆照顾区。老人可以选择适老住宅(相当于商品房)、颐养公寓(可以短期、中期或者长期租住)以及养护院居住。
2015年12月3日《扬子晚报》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