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年底建成个人信用数据库

13.03.2015  02:12

  昨日,全省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出炉,勾勒出诚信江苏的未来模样和诚信社会的实现路径。

  “一网三库一平台”,信用信息共享

  诚信是金!尤其是当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时,诚信的作用更加凸显。作为全国经济发达省份,我省的信用体系建设于2004年起步,在全国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目前已经初步构建了一系列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系统。

  按照纲要,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覆盖;初步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成地方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各方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信用监管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一网”即诚信江苏网站,“三库”中省社会法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平台”即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分别建成,已实现40个省级部门和13个省辖市1.67亿条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处理。其中,“三库”中的第三库即省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将于今年年底建成,将涵盖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履约信息等五大类内容,其中包括教育、就业、欠税、受处罚记录等213项具体内容。未来,“三库”内的数据将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换与应用。

  为了尽可能从更大范围上收集信用信息,规划纲要鼓励社会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具备资质的主体,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采集公共信用信息和商业信用信息。

  “从当前社会诚信的发展情况来看,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省与省、省与国家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的壁垒,信用信息变成孤岛。”省信用办主任戴跃强说,未来,省级“一网三库一平台”可归集、交换和共享全省信用信息,提供终端应用服务,省级部门、省辖市和县(市、区)的信用信息在统一的数据目录、主体标识、建设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逐步将省级平台与国家和外省市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公务员等23类重点人群,建诚信档案

  纲要明确,未来五年,我省将重点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以及司法诚信四大领域。一些领域和人群的信用信息作为建设的重点被单独列出。

  据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政务诚信,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会对其他社会主体的诚信建设有导向作用。“建设政务诚信,就要求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戴跃强说,要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把部门诚信状况列入机关作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律师、会计、统计、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导游、媒体从业人员等23类职业人将作为重点人群,建立诚信档案或者职业信用报告。其中,在公务员的诚信档案里,包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当听说要为公务员建诚信档案时,在税务系统工作的李明霞告诉记者,一直以来都强调“诚信纳税”,但是似乎没有对公务员本身的诚信行为进行过规范。“公务员身份特殊,作为国家的公民,本身就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讲究诚信。同时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带头做好诚信工作,为社会其他人群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她说。

  此外,纲要还提出,要重点建设商务领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互联网应用等领域的诚信建设,以及司法领域的信用建设。

  “红黑名单”,不让老实人吃亏

  “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变得简单、轻松。要想全社会达成一个良好的诚信状态,就离不开严格的奖惩措施。”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宁宁对诚信的威力感受很深。几年前,她曾在美国一家服装店购物,有两件衣服忘了拿,等一个月后去拿的时候,服装店老板没有要她出示任何证据,就退钱给她了。“老板说不能让消费者花钱买没有的东西。听了这个话我很感动,这说明诚信已经内化在他们的行为意识中。

  “很多时候,一些人的失信行为,没有达到法律的门槛,而道德约束又无法发挥作用,这就需要诚信发挥作用。通过诚信与金融、法律法规等其他约束力较强的领域合作,对失信的人给予惩戒。”她说,一个诚信的社会,不能让遵纪守法、按规则办事的老实人吃亏。

  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其中,重点是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严重失信主体及人员纳入“黑名单”。

  事实上,我省已经在环保领域实行“红黑名单制度”,一旦企业的环保不达标,将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另外,从今年2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也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银行、保险、社保等将联动,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吸取教训。

  (转载自2015年3月12日《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