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吴江共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26.09.2017  10:13

  “建议针对该种情况如何适用法律进行研究,认真梳理不同规范性文件之间可能不一致的规定……”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这也是9月份以来,该院第三次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要求有关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今年上半年,该院在吴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检查过程中,认为环保部门在对某织造印染企业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扩建燃煤锅炉项目并投产使用进行执法检查时,只对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予以处罚,没有就未验收即投入生产这一行为作出处理。

  8月31日,经多次沟通协调,吴江区检察院与区环保局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长效性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刑事司法衔接,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吴江。

  据悉,《意见》共十五条,分别对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诉前审查制度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强调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立足各自职能,共同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增强环境司法保护强制力,形成整体合力。

  同时,《意见》还对设立环保公益组织及基金账户、设立联络办公室、商定诉前起诉主体等进行了有效对接,切实解决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这些年,我们在环保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力度,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也不断提升。”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许剑峰表示。

  接下来,该院还将以此为契机,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例,为促进吴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俞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