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

06.11.2014  11:23

  日前,苏州市召开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讨论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措施。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市政协主席高雪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福龙,副市长张跃进,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重点围绕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协在法治苏州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制定科学可行具有苏州特色的法治建设目标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市委书记石泰峰指出,全会《决定》是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目标,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到新阶段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充满了新期盼,这些都是当前法治苏州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因此,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法治苏州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苏州建设水平,真正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增创率先科学发展的新优势。
  石泰峰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改革方向,把改革发展的举措和法治苏州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治建设中制约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寻求法治化解决举措。要注重整体谋划,既立足全局,又突出重点。在法治苏州建设实践中,必须从苏州实际出发,明确法治苏州建设的新目标,让法治真正成为在苏州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所有干部群众都遵循的根本准则。围绕建设法治苏州目标,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石泰峰指出,要围绕法治苏州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全民学法守法,建设法治社会。苏州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和法治建设要求相融共通,要很好地总结发掘苏州特有的文化,使弘扬苏州文化和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相互融合促进,让法治苏州的要求真正融入到苏州人的生活之中,成为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