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实现江苏司法行政事业新跨越

22.10.2017  18:15

 

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以人民利益为重  以人民期盼为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主动顺应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自觉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通过转理念、惠民生、保稳定、促改革、强基础、建队伍,推动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确立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总思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扣这一目标,进一步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在发展目标上,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把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特性定位在“服务”上,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由过去自上而下、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向自下而上、以群众需求主导的服务模式转变。在实现路径上,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主抓手,抓纲带目推动司法行政转型发展,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自拉自唱向协调督促转变、矛盾纠纷化解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从底线安全向治本安全转变、法律服务由单一领域向多元服务转变,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效能。在发展动力上,突出改革主旋律,对十八大以来我省承担的改革任务,逐一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创新建立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大“群众满意”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切实将工作和服务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以民意导向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在基础保障上,针对长期以来困扰事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机关化、碎片化等问题,全面实施基层基础建设“365”工程和队伍“三化”建设,强化一线实战服务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法治成果普惠于民。按照中央和省委“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部署,提出“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让法治成果普惠于民。不断创新体系建设,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5年来县乡两级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所有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99.8%的村(社区)设立服务站。构建了覆盖广泛的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公益法律服务以及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张网”,5年来共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579个,199个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和89%的公安派出所建成调解工作室,基本形成“3531”调解网络,调解成功率达99.5%以上;构建“323”普法责任体系,制定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把回应群众普法需求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由“六五”普法初期的84.7%上升到目前的96.3%;扩大法律援助范围,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申请援助标准,共为38.2万人提供帮助,比“十二五”末期增长39.8%;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近34万余人,目前在册人员为3.6万余人,重新犯罪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小机关、大窗口、柜台式”服务,形成“一个大门进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供给清单制,公布4大类24项公共法律服务清单项目,推出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把“法治获得感”滴灌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率先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话务平台,形成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从“用户为中心”互联网思维出发,打造“智慧法务”,引入人工智能,方便群众足不出户找律师、办公证、学法律、查案件。截至目前12348热线来电92万余个,群众满意率97.29%,网站浏览量突破56万人次。

以探索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提升维稳效能。牢固树立和践行治本安全观,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刑罚一体化建设,打通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壁垒。在重点执法环节上加强无缝对接,全面推行监狱与地方“互帮互建”机制,先后从监狱系统选派454名民警赴各地司法局挂职,参与解决监狱“三难”问题近千件,办理拟假释罪犯调查评估2500多件,帮助解决暂予监外执行、刑释人员落户和医保等难题2565人次,协助追查在逃、脱管社区服刑人员170多名,为社会稳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在教育矫治上加强一体运作,围绕罪犯入刑到回归的全过程,稳步推进低度戒备分监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三大平台”建设,并以此作为服刑人员分类分阶段教育矫治基地,形成推进教育矫正的强大合力。在场所管理上加强安全防范,大力开展现代监狱建设,推进罪犯分押分管分教,在全国率先制定监狱刑罚执行权力清单,省监狱局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监狱系统实现“四无”目标先进单位。创新构建“四期流转”“三分戒治”“双向延伸”的“432”大戒毒模式,江苏籍解戒人员一年内后续照管率达97.2%。特别是全面实施“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加强对20多万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服务,全省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以深化改革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把增进人民福祉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5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动省深改组审议通过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5个改革方案,推动省人大出台省人民调解条例、社区矫正条例、司法鉴定条例等3个地方性法规,与有关部门联合或单独出台120余项改革文件。在全国率先出台《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构建基础型、枢纽型、行业型等社会组织发展路径,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法治类社会组织4253个,基本形成了种类齐全、覆盖广泛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网络。推动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公证体制改革、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文件,5年来,律师、律师事务所分别增至20079人、1690家,同比增长44.7%和36.5%;办理公证410万件,同比增长25.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50万件,同比增长60%,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整体效能。坚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为推动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机关奠定坚实基础。以信息化提升法律服务质效,顺应科技发展新趋势,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立“2+1+N”一体化智能平台,构建了集数据、情报、指挥、行动为一体的信息主导工作机制,推广网上巡查、网上督查等网上工作模式,提高了基层工作效能。以实战化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建立适合实战需求的力量整合、值班备勤制度,建立“中心+大队”实战勤务机制,在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四支建制队伍,尽可能把资源部署在矛盾纠纷的高发领域、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的薄弱环节和服务群众需求的集中时段。以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启动全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涵盖执法管理、行业服务、站点建设等百余项工作标准,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打造过硬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政治建警,以严格管理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关键,努力打造一支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坚持政治引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强化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突出抓好律师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抓、协会主管责任,保证了律师行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目前全省1718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或派驻了党支部,共有律师党员6307名。强化教育培训,建立江苏司法行政学院和网上学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统一编印培训大纲和教材,完善“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岗位练兵模式。部署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分条线进行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技能比武实施“155”人才工程,基本建成专家型、骨干型、技能型“三型”人才库,目前,入库人才达到6000余名。落实从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检监察机制改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队伍纪律作风。突出市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协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双考”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司法行政新进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加强绩效评级结果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运用,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省司法行政队伍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制定刑罚执行权力清单

依法确权 科学配权 全程控权

 

最近,在无锡监狱服刑的郁小江(化名)被法院裁定减刑7个月。入狱后两次减刑,他原来12年的刑期已缩短1年4个月。“每次减刑,我的名字至少得7次出现在监狱的公示栏里。”郁小江告诉记者。

每一名服刑人员的减刑或假释,都要经过监区、刑罚执行科、监狱评审委员会、监狱长办公会等环节,全程接受检察院的同步监督,最后提请法院裁定。”无锡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唐森介绍,每个环节都要公示,也就是“七榜公示”。公示内容所有监区的所有服刑人员都能看到,其间还接受服刑人员的异议复核。

减刑或假释过程需经公示,被明确写进权力清单。”无锡监狱监狱长戴国牛说。这份“权力清单”,就是2014年9月省监狱管理局率先制定的30项《江苏监狱机关刑罚执行权力清单》。

去年5月,围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12项重点执法管理内容,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又编制完成《江苏监狱刑罚执行责任清单》。江苏由此成为全国率先公布监狱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省份。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其能否有效实施,直接影响司法正义的实现。江苏省监狱从“两个清单”入手,通过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用制度的“铜墙铁壁”确保民警不擅权、不滥权、不搞特权。

权力清单对监狱的每一项执法事项,尤其是涉及服刑人员切身改造利益的相关事项,都统一命名和编号并且逐一明确权力依据和权力运行的程序。其中,计分考核是监狱执法管理的重要一环。无锡监狱副监狱长王志平介绍,服刑人员的所有加分、扣分,都要开会讨论、集体研究、及时公示,最大限度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拿出一本红色封面的《江苏省监狱系统计分考核罪犯实施办法》,无锡监狱十监区副教导员杨强介绍,这本“红本子”是所有计分考核的依据,一把尺子量到底。“不但民警人手一本,每名服刑人员都有一本,公开透明,没法暗箱操作。

今年6月份,我省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监狱治本安全观创新实践试点省份,围绕最大限度消除服刑人员人身危险性、降低刑释后再犯罪,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这一根本要求,我们牢牢抓住刑罚执行‘两个清单’这个‘牛鼻子’,下好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先手棋’,推动现代监狱建设的‘整盘棋’。”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说,“两个清单”有机融合,初步形成刑罚执行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既以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又给权力套上责任的“紧箍”,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

让群众找法学法用法不再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主动顺应大数据时代政府“智慧治理”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提出“智慧法务”发展目标。

2013年,江苏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建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即时性法律服务的12348公共服务平台。平台提供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等多种接入渠道。其中,12348热线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实现“7×24小时”服务,每年接听群众来电28万余个,接通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12348网站年访问量达30万余人次,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各项业务20000多件,深受群众欢迎。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江苏主动对平台进行升级,融入人工智能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形成以下五个鲜明特点:一是智能,与第三方公司共同研发全国首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机器人“智慧小司”,自动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共享,通过对接40000多名互联网服务律师,实现“5秒快速下单”“6秒匹配律师”,实现快速高效的服务响应;三是开放,将行政审批、信用信息、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司法行政大数据向社会公开,供群众参考借鉴;四是便捷,坚持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推出在线法律援助、在线公证办理等一系列产品,切实方便群众;五是汇聚,结合群众实际需要,提供包括法律服务直通车、法润江苏在内的8大服务主题,一站式地解决法律问题。

推动“智化矛盾”,努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预见性。为迅速、准确地获取矛盾纠纷信息,江苏为每名调解员配备人民调解小助手手机APP,对排查出的所有纠纷信息实时采集,实时上传,使信息触角遍布全省的每一个角落。上述信息采集汇总以后,通过词云技术,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重点区域和关注焦点。特别是通过对接电信公司的虚拟网格,测算单位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密度,对密度较大的网格区域进行预警提示并协调有关力量迅速处置,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推动“智促法治”,实现对不同人群的精准普法。在法治宣传过程中,积极与其他政府机关门户网站、新闻资讯APP以及微博微信等进行合作,形成“江苏网络普法联盟”和“法润江苏微联盟”两个普法集群。通过法律服务和法律资讯发布过程中采集的信息,为省内群众制作“法治标签”,准确掌握群众需求。依托上述大数据,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研发“智慧普法”算法,为公民描绘“法律需求画像”,实现“千人千面、精准推送”,准确为群众提供需要的普法作品,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工作效率。

为了更好地推动智慧法务工作,江苏司法厅牵头成立全国首家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汇聚了90多亿条信息数据资源。同时,建成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为智慧法务实践提供了重要载体。

在2016年举行的信息化研讨会上,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教授指出:江苏一体化智能平台具备高度的业务集成能力、良好的数据共享能力、高效的智能分析能力,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具有领先水平,极具推广价值。

 

建立健全后续照管制度机制

有效提高戒毒工作水平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解戒人员”)进行后续照管,是江苏推动戒毒工作向社会延伸的创新之举。

2015年1月,江苏省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江苏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的意见》,对后续照管职能定位、后续照管对象及期限、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后续照管工作职责、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5年8月,这项工作被江苏省政府列入《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重要内容。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后续照管工作实现了从理论调研到实体运作、从少数试点到全面推行、从构建基础平台到稳步深入推进。截至今年9月底,已累计照管5236人,目前在册照管对象4159人,实际照管4011人,照管率达96.44%;1年以内保持操守3712人,操守保持率达89.25%。

坚持“戒毒系统主导、司法行政部门联动”思路,牢牢抓住建立健全运行体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三个环节,为后续照管工作稳步推进奠定良好基础。加强与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在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建立由设区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任站长、戒毒所派驻民警和司法局社区矫正或安置帮教部门负责人为副站长的后续照管指导站;在各乡(镇、街道)分别建立由司法所长任站长的后续照管服务站,全省基本建成后续照管三级网络,实现了后续照管工作“网格化”和照管对象全覆盖。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后续照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深化后续照管,服务富民举措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及其表簿册近20项,规范信息对接、重点人员衔接、回访救助、典型培树等工作。出台《全省戒毒系统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严格戒毒所与后续照管指导站间的信息对接、资料交接、文书衔接等工作,确保照管对象一个不漏。明确戒毒所、后续照管各级站点和各级站长、副站长、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能职责、工作标准任务,构建完善的所、站后续照管工作责任体系。

不断强化组织、队伍和经费三个保障,为后续照管工作有序运行提供有力支撑。紧紧围绕降低复吸率这一目标,突出个人操守保持。民警或社工利用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媒介,通过见面约谈、家庭走访、社区调查等方式,定期跟踪回访后续照管对象,了解掌握思想动态,进行针对性提醒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远离毒品。

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坚持戒毒系统主导、后续照管机构联动、照管对象配合、家属积极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培育方法上,实行所站联动,戒毒所民警一对一进行跟踪培育照管对象,培育对象失联或遇到困难本人难以解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后续照管指导站负责查找或协调帮助解决困难。

突出宣传教育发动。加强戒毒人员宣传,补充完善教育矫治教材,将后续照管的基本含义、工作性质、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照管范围、期限、内容等纳入戒毒人员入所出所教育、常规教育范畴,使之真正理解、认同后续照管工作,主动接受后续照管服务。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开展后续照管宣传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活动,开设后续照管专题讲坛、媒体专栏、视频短片,建立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和帮扶救助联动机制,招聘戒毒志愿者等形式,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争取更多社会力量理解、支持、参与后续照管工作。

 

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聚焦法治惠民 推进均等普惠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打造“智慧法务”,率先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话务平台,方便群众足不出户找律师、办公证、学法律;

健全法治文化服务体系,全省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3万个,15万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3500余支民间法治文艺表演队活跃在城市乡村;

完善县乡村三级调委会,建立医患、劳动、交通、消费、物业等五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579个。

……

翻开5年来江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成绩单,一组抢眼的数据令人振奋。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江苏率先实践的创新之举。”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五年一个刻度,5年来,江苏省司法厅按照“聚焦法治惠民,推进均等普惠”要求,不断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标准化、实战化、多元化和长效化建设进程,谱写了富有江苏特色的公共法律惠民篇章;五年一个跨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共法律服务成为助推“两聚一高”的新引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正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的新成效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加强顶层设计 “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确立“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持续健全完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

2013年8月,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全面部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2014年9月,在南通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明晰进一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部署平台、产品、力量和工作机制建设四大重点工作。

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531”调解网络,法治宣传教育“323”社会联动普法网络,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城乡“半小时服务圈”服务网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修复圈+过渡性安置基地”帮扶网络等“四个全覆盖”服务网络。

坚持需求导向,先后出台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出台《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试行),推动了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个个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一项项聚焦法治惠民的创新举措,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

截至目前,全省1200余个乡(镇、街道)、19870余个村居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点,90%以上机构实现临街落地,100%为特殊人群配备服务设施、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普遍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全省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残联、老龄委、人武部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68个,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950个,依托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立社区、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3100个。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为护航发展、惠及民生的一个标杆。

坚持一体联动 全覆盖服务网络让群众得实惠

网上调解、在线办理公证、互联网律师服务、企业风险体检、网上法治宣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互联网+”为工作切入点,“指尖上”的司法行政服务在江苏已成为现实。

为突破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江苏省司法厅按下“切合需求、机会均等、全面普惠”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快进键”。

全面开启“智慧法务”新格局,在全国率先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基础上,通过三年多的扩容拓展,纵深推进,质量提升,推动建成省、市、县三级并网一体运行,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综合功能的网络和热线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全省12348热线月均来电达2.4万个,网站年浏览量突破56万人次,群众满意率97.29%。

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成立“江苏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通过信息汇聚,实现对社情民意的快速响应;通过智能分析,实现对群众需求的精准服务,力争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司法行政跨越发展。

为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省13个设区市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均达100%;2万余个村(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全省所有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99.8%的村、社区设立服务站点,基本形成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构建互动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普法新模式,深入开展“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你我共创”倡议推广行动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普法惠民环省行”等“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由“六五”普法初期的84.7%上升到目前的96.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达98.4%。

注重精准发力 推动惠民举措落地生根

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设立“法律诊所”,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给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申请法律援助带来便利,减少四类公证相关材料惠及万人……

今年2月,围绕服务“两聚一高”,省司法厅推出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便民利民举措,让法治成果更为均等、公平地惠及普通百姓。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多元供给,积极研发服务产品。制定下发《关于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发文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用于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达到1.7亿元。

省律师协会发布《江苏省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汇编》,提供权益保障、民生发展、社会治理三大类130个服务产品,苏州、南通、泰州、连云港编制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产品方案涉及政府、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

徐州推出派驻式“公调对接”模式,淮安推出公证与诉讼对接,南京、常州、镇江、宿迁、盐城、扬州大力培育发展法律服务社等社会组织。在全省推出一批“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有效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数据显示,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776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约39亿元。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3.2万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委会699个),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万件;安置帮教刑释人员187000余人,建立阳光帮扶基地177个。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6万余场次,开展法律咨询60万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超过7600万份。组建111个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共有2326名名优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58件。

人民群众有所呼,司法行政有所应。在全省各地全面发力、多点推进法治惠民的基础上,6月2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提出,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就是紧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健全完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服务路径,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品质有效提升、体系不断完善、均等化持续推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冲锋号”吹响,站在“聚焦法治惠民,推进均等普惠”的新起点上,江苏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瞄准一流,创新超越,不断刷新法治惠民的高度,让法律更加惠及民生,更好服务于法治江苏建设。

 

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人员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双提升

 

制定下发《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培训考试办法》《职业培训考试实施方案》,组织省市县乡1万余名司法行政干警、专职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能力考试;

成立省司法行政学院,建成并运行网上考试系统,健全江苏司法行政“网上、网下”两个学院一体化运作机制,干警参训率达100%;

集中轮训1300余名司法所长,具有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经济管理等核心专业的民警占比达75%以上。

以先进典型引领为动力,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全系统先后涌现出如皋市江安镇原司法所长、“一级英模”刘荣贵,常州监狱三十二监区等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定位,强化实战导向,持续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总量比2013年增长5%,司法所所均达6.11人,比2013年提升6.34%,律师达2万余人。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达78%,比2013年提升7个百分点,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占41.32%,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由粗放型向内涵型、数量型向素质型、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人员素质和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双提升。

加强基层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监狱戒毒系统监区(大队)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加强与质量技术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省级标准,编制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管理标准手册、司法所公共服务规范、公证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出台《监狱机关刑罚执行权力清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力清单》《民警一日执勤规范》《江苏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等,推动建立了涵盖执法管理、行业服务、站点建设等5大类114项工作标准,初步实现岗位目标清晰化、岗位标准类别化、过程管理精细化、执法(业)行为规范化。

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推广“大窗口、小机关、柜台式”的服务模式,以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和“2+4”“一团三大队”等适合实战需求的力量整合制度,将机关工作人员推向服务群众的前沿。

全面实行监狱警队制,完善与“四三二”戒毒模式相适应的民警执勤备勤模式。打造民情民意调查、数据分析研判、社会工作等“五支新军”,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综合力量体系。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9类人员特点,探索实行“2+3+4”分级管理;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试点开展专职社工等级评定,社工薪酬待遇与等级挂钩。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出台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和培训大纲、“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司法行政“155”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引导、监狱戒毒系统人才“十百千”+“6×10”、行业高端人才开发培养等四项重点人才工程,建成拥有6000余名专家型、骨干型、技能型的“三型”人才库。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练兵机制,建立常态化“多维挂职锻炼”机制,建立监狱、戒毒所与市县司法局“互帮共建”机制,实现“联通联动”。

进一步完善典型选树宣传机制,持续开展“最美司法所长”“最美人民调解员”“最美专职社工”等选树宣传。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有5个单位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个基层单位荣获集体一等功,15名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9名个人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35个先进集体和146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