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七五”普法决议

27.05.2016  14:26

      5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议》充分肯定了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中取得的明显成效。为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目标任务,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决议》决定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普遍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积极构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生机活力、努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