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逐案逐人制定追逃方案 "天网"行动一年追逃41人

14.10.2015  08:34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自去年9月追逃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江苏检察机关的追逃成绩斐然: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归案41人,其中抓捕25人,劝返16人。

  2014年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专项行动。省检察院迅速对全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进行部署,检察长徐安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潜逃的职务犯罪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既找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找潜逃境内的行贿人以及判决后仍在逃的被告人,做到对潜逃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对历年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潜逃方向、基本案情等情况的排查梳理,最终确定了追逃名单,挨个核实了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的信息,为每个潜逃犯罪嫌疑人制定了一份专属档案,逐案逐人制定追逃方案。

  我省追逃专项行动中,不少案件引发全国关注,如2015年4月归案的戴学明是中央“天网”行动发布红色通缉令后全国首个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中央追逃办专门致函我省表示肯定。2015年7月归案的钱增德案,被中央追逃办认为是“百名红通”发布以来外逃人员被强制遣返的典型案例,是国际合作追逃的成功范例。

  “劝返最为有效、最节约司法资源。”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葛达中告诉记者,很多潜逃发生在10年前,有的甚至逃了20多年,潜逃境外的绝大部分都是案发前潜逃,不少人提前将赃款转移到境外,大大增加了办案难度。同时,嫌疑人逃亡的很多国家跟中国并没有引渡条约,这意味着,两国外交部门经过多方协商才能争取到逃亡国家的司法协助。葛达中介绍,在已归案的41名犯罪嫌疑人中,总共有16名被劝返。“检察官坚持不懈地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动员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亲朋好友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追逃的同时,如何做好防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游巳春介绍,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就对犯罪嫌疑人外逃可能性进行科学评估,做好防逃工作预案。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收缴其出入境证件;对其他可能外逃的涉案人员,通过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出入境信息,及时掌握涉案人员持有和使用护照的情况,及时采取边控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和重要涉案人员外逃。同时,加强对涉案人员的财产监控。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情报交流与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发现和阻止涉案人员向境外转移资金,增强防逃工作的预防措施。 (顾敏)

原标题: "天网"行动一年追逃41人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