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一年追逃职务犯罪嫌犯41人

14.10.2015  19:20

  4月25日,“百名红通”之一的戴学明归案,这是“天网”行动发布红色通缉令后全国首个落网的犯罪嫌疑人;7月25日,“百名红通”之一的钱增德被从肯尼亚缉捕归案,被中央追逃办认为是“百名红通”发布以来外逃人员被强制遣返的典型案例,也是国际合作追逃的范例;2014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管委会原工委书记金传苗归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一批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记者从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获悉,自去年9月追逃专项行动开始以来,江苏检察机关的追逃成绩斐然: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归案41人,其中抓捕25人,劝返16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游巳春介绍,2014年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专项行动。省检察院迅速对全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进行部署,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潜逃的职务犯罪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既找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找潜逃境内的行贿人以及判决后仍在逃的被告人,做到对潜逃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对历年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潜逃方向、基本案情等情况的排查梳理,最终确定了追逃名单,挨个核实了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的信息,为每个潜逃犯罪嫌疑人制定了一份专属档案,逐案逐人制定追逃方案。

  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当前和年内工作重点,通过召开片会、督办会等强化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所有潜逃案件,均由检察长亲自负责,反贪局长、反渎局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到人;涉及境外追逃的案件,第一责任人直接是市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对包括列入“红通”名单的戴学民、钱增德等9件10人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追逃追赃工作涉及部门多,难度大,敏感性、专业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反腐败协调机制的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了内外协作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追逃追赃办、最高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司法、边防、人民银行、外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防逃重于追逃。”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据了解,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就对犯罪嫌疑人外逃的可能性进行科学评估,做好防逃预案。对可能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及涉案人员,及时办理边控措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猎狐行动”的沟通衔接,建立情报交流与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参与人民银行牵头开展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涉案人员向境外转移资金。

编辑: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