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江苏举行“两法衔接”工作研讨会 徐鸣 徐安出席并讲话 于爱荣主持

04.01.2015  12:58

    本报讯(记者  宋世明  姜  军通讯员  钱  诚)12月29日,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研讨会在省检察官学院举行。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出席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于爱荣主持会议。

  徐鸣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办事。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部署,将“两法衔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任务,并专门出台实施办法。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两法衔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的明确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障。

  徐鸣强调,推进“两法衔接”,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惠民,要突出“两个重点”、加快“两个进度”。要突出关键领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的热点问题,强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的移送和监督。要突出法定程序。进一步增强案件移送、受理、立案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做到法定程序一步不能少,法定时限一天不能让,法定文书一份不能减。要加快确定移送标准的进度。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要密切配合,研究确定具体移送标准、证据标准和立案标准。移送标准一经确定并公布后,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移送、受理、立案。要加快建设共享平台的进度,力争早日建成覆盖省市县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移送、受理、立案、监督的无障碍对接。要进一步理顺政府法制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做到既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又协同配合、运行顺畅。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违纪情况,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要求上来,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研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方式方法;针对当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加强省级层面的统筹设计;针对当前“两法衔接”工作完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执法权、司法权运行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徐安强调,要把全面推动三级检察院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在2016年底全面建成三级院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立案、网上监督的无障碍对接。要突出工作重点,抓紧制定“两法衔接”案件的移送标准和程序,努力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抓起,突出办案重点,切实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寄递物流、黑车非法运营引发的犯罪以及火灾、矿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涉及的犯罪,在依法快捕快诉的同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办理,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该监督的监督”。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范群对《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具体解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烟草专卖局、徐州市检察院、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