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规销售烟花,一市民获奖5400元

17.02.2015  17:56
一市民举报雨花台区有人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警方查证属实,对非法窝点进行了查处。市禁放办昨天根据规定,对举报人兑现了5400元奖励。 去年12月31日,市禁放办接到一名群众举报,称雨花台区板桥镇有两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市、区两级执法部门根据这条线索,在上述两处相继查获并收缴烟花爆竹270箱。 根据此前规定,市禁放办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警方在上述两个非法窝点查获烟花爆竹270箱,因此对举报人兑现奖励5400元。 市禁放办有关人士表示,前段时间,警方公布举报违法违规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奖励标准后,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广泛响应。此外,自今年1月1日我市主城实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市禁放办牵头组织各区、市各相关单位深入小区、街巷,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巡查执法。 从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主城区及郊区的部分区域常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1.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小区、单位、街巷等2.5万余处次。其间,全市禁放区域共接群众举报违规燃放行为137起,执法人员主动巡查发现18起,行政处罚违规燃放行为31起,其中拘留1人,查处违规销售行为30余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100余箱。市、区相关部门已兑现奖金1.5万余元。 在警方加强执法背景下,我市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现象大幅减少。春节即将来临,市禁放办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家中若有剩余的烟花爆竹请尽快就近交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