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丹阳市四举措推进“法律诊所”规范运行

31.07.2017  15:25

今年以来,丹阳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因地制宜精心打造5个特色“法律诊所”,第一时间回应民生法律需求。为确保诊所运行取得实效,该局从四举措着手,不断加大资源整合和功能创新力度。截至目前,丹阳市“法律诊所”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7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3件,接待受理法律援助11件。

一是因地制宜,精心选址。在先期走访摸排居民需求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综合考察及可行性分析,因地制宜确立了5家不同主题的“法律诊所”,目前已相继在丹阳市人民医院、丹阳金鹰国际购物中心、丹阳客运中心、丹阳市云阳医院、丹阳市云阳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诊所”。

二是统一标识,规范运行。各“法律诊所”因地设置布局,或设有专门咨询室,或设有服务大厅咨询台、咨询岗等,但均做到标识悬挂规范统一。各“法律诊所”还结合服务领域特色,明确了各自诊所功能定位、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工作纪律等服务内容,并通过设置《“法律诊所”接诊登记簿》,对来访群众进行信息登记,便于跟踪回访。

三是人员落实,精准服务。结合各个“法律诊所”不同情况,遴选相应专长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组成“法律诊所”服务队伍,自5月份起开展每月2次以上的定期值班问诊,主要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等有关法律服务。诊所同时向群众公布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做到定期现场值班和全天候电话接诊模式。

四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将“法律诊所”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并不定期组织对各“法律诊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及进行年终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将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同时,还将对“法律诊所”工作加以探索和提炼经验,及时总结完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