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扎实推进“263”专项行动 全力打赢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攻坚战

20.09.2017  20:34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263”专项行动和市委《“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镇江市财政局认真梳理现行环境经济政策制度,细化明确牵头推进的六项具体任务,全力以赴抓推进,千方百计抓落实,为我市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现阶段四大举措 

   一是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推动生态立市环境保护建设。将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湖九河”水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等领域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持“263”专项行动项目实施。特别是在治理垃圾方面,市财政直接安排资金或通过购买服务,推动市住建局排水污泥处理基站以及餐厨废弃物与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建设。积极筹措落实资金,支持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及焚烧灰渣处置场二期项目建设运营。 

   二是及时拨付生态补偿资金。 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财政支持政策,分配下达2016年度市级生态补偿资金11568万元,会同环保部门检查考核全市生态红线区域生态建设项目。 

   三是提升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会同市城管、物价、住建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调整调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减煤”、“减化”、钢铁去产能、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制定等专项工作。 

   四是保障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30万元用于租赁办公用房、购置办公用品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二、下阶段三项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污染排放统筹资金的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分别以各设区市(仅指市区)、县(市)为对象,将统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中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 抓好已制定出台的环境经济政策执行,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收费制度。配合做好明年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 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差别化环境价格政策、绿色金融支持政策等制度,加快建立“谁保护、谁受益”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机制,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