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举 三年内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3.12.2014  10:01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省将基本形成秸秆收贮利用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到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目标。

  江苏以稻麦秸秆为主,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意见指出,要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农艺措施结合,提高秸秆还田质量。

  意见规定,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建立目标管理、以奖代补机制。从2015年起,对省级财政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进行整合,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采用多途径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比如,对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应免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板材、造纸、装饰材料产业,重点扶持上规模、上水平的秸秆原料化利用重点骨干企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秸秆提取乙醇、秸秆酶制剂等产品研发。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提高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率。(鹿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