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上半年力推多项养老惠民政策

26.06.2017  16:48

      一是加大困难群体“托底”力度。政府为失能、半失能五类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分别由400元/月、300元/月提高至700元/月、400元/月。对困难家庭每户按照500元标准补贴进行无障碍改造,将惠及3.4万余户。

      二是强化养老组织机构扶持。对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的3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基础绩效要求的每年补助10万元,其中,3A以上级的补助可达20万—40万元。将民营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政策合并为综合运营补贴,并提高补助标准,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半失能、失能老人人数,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160元、240元发放,4A级、5A级养老机构补贴可达基准补贴的1.1倍、1.2倍。

      三是实施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对于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的奖补标准分别为50000元、40000元、30000元;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70%进行奖补。

苏州市姑苏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四部曲”
    目前,苏州市姑苏区老年人口年均增长近1万人,民政厅
盐城市着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深度发展
    为了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的挑战,近年来,民政厅
无锡四举措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夯基提能”
    一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近五年全市投入建设资金超2.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