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江苏省政府诉企业生态损害赔偿案二审落槌,污染企业被判赔5482.85万元
庭审现场。
交汇点讯 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备受关注的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损害赔偿一案迎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供有效担保的前提下申请分批支付赔偿款5482. 新华报业网

江苏省政府诉企业生态损害赔偿案一审宣判
因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省政府作为单独原告起诉要求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27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5514. 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