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泰兴“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本报南京12月30日电(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杨帆)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农化等6公司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即泰兴“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本报曾作报道)今日宣判,江苏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确认: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提起诉讼,具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上诉人和原审被告处理涉案副产酸的行为和环境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维持一审判决中赔偿数额1. 检察院

江苏1.6亿元环境公益诉讼案三大争议焦点解析
中新江苏网南京12月30日电 (严明 朱晓颖)备受关注的江苏省泰兴“12•19”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30日下午宣判,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终审判决结果在赔偿数额上维持原判:涉事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合计超1. 江苏新闻网

江苏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企业赔1.6亿元
中新江苏网南京12月30日电 (严明 朱晓颖)备受关注的江苏省泰兴“12•19”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30日下午宣判,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终审判决结果在赔偿数额上维持原判:涉事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合计超1. 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