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

建湖县局开展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
为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自2017年11月起,建湖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一是全面排查肉制品流通销售环节。集中力量对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看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索要供货商证照、进货发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要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落实入驻肉制品经营户资质审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来源不明的肉制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监控肉制品餐饮服务环节。明确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开展随机抽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肉类、禽类以及肉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三是重点把关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实施食品生产安全电子追溯系统,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原辅料可追溯。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购进原料肉品来源可靠。加大对肉制品生产单位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肉制品小作坊25家次,检查餐饮单位87家次、农贸市场15家次、大型超市3家次、肉制品经营户55户次,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白肉违法行为10起,查扣白肉399.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宝应县“双局联防”保食盐质量安全
为强化食盐安全监管,确保群众用盐安全,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盐务管理局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联合开展食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盐经营单位的证照、索证索票、进销记录、产品存储管理、食盐标识等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两家单位联合执法4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618人次,检查企业520个、农贸市场156次、零售店1820个、食品加工企业468次、饭店食堂862次、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食堂138家,访问居民户2080余户,发放行政告知书588份、宣传资料12000余份,查处盐业违法案件91起,查获盐产品货值9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盐务局开展食盐市场整治
今年以来,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联合县盐务局开展盐业改革过渡期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此次整治以盐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质以及购销渠道为主要检查内容,着重加强对各类盐业经营批发店、食盐零售及各类集散地经营户的执法检查,并增加了对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的检查频率。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加工企业450余家次;熟食作坊500余家次;学校食堂、学生公寓390余家次;饭店餐饮摊点4000余家次;农贸市场和零售网点6000余个次,共走访百姓灶台3900余家。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65起、查没违法盐产品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