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主城区35条河流实现活水全覆盖 PM2.5降两成多
今年1月,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简称“决议”)。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大家的询问直指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的回答实实在在。
主城区35条河流活水全覆盖
PM2.5下降21.5%,列全省第三
今年是“决议”全面实施的第一年,水环境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决议得到较好实施。
“清水活水”成效显现。今年9月,黄金坝闸站、平山堂泵站等“九闸同开”,主城区古运河西部9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长140公里的35条河流实现活水全覆盖。中心城区部分河道水系断头、水质黑臭、大雨即涝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空气质量明显向好。今年1-10月,市区PM2.5平均浓度5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5%,列全省第三;优良天数占比69.3%,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规定区域露天烧烤取缔到位。决议明确要求“至2015年6月底,在古城区和瘦西湖景区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截至目前,已取缔95处露天烧烤点,其中,古城和景区核心区的32处(广陵区23处、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9处)在今年6月底前已经全部取缔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决议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重点湖河水环境保护不够到位”,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了解到,我市境内高邮湖跨江苏、安徽两省,高邮、宝应、金湖、天长四地,管理多头,加上周边工业排污及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水质在不断退化。宝应湖由于大面积围网养殖,湖区水质出现严重富营养化,已由Ⅱ类水变为Ⅲ类水,局部出现Ⅳ类水。对照决议的节点要求,在治水治气上有一些目标任务完成的压力较大,需要引起重视。如:中心城区2016年底必须完成综合整治的8条黑臭河道中,七里河整治方案尚未落实,念四河整治还未开工;决议要求,至2015年底全面淘汰黄标车。据统计,今年应淘汰黄标车15936辆,截至目前,已淘汰13331辆,占83.6%,还剩2605辆,完成任务压力较大;在渣土扬尘管控方面,一些渣土车未实行清洁封闭运输,沿路抛冒滴漏以及随意倾倒,群众反映强烈。
专题调研组提出多项建议
不得在城市河道上新设排污口
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还提出诸多建议。
专题调研组认为,通过对生态退化的湿地进行生态补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恢复湿地功能。对京杭大运河、高宝邵伯湖、沿江湿地、里下河沼泽湿地、扬州城市湿地等,要通过强化保护、污染控制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对十里蜀冈山体、“七河八岛”河岸、古运河沿岸以及仪征北山区废弃沙石矿等,要通过生态修复等举措,努力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继续推进各县(市、区)及功能区10平方公里生态中心建设。
“要保障管理好‘活水’与‘清水’。”专题调研组认为,要认真谋划并落实黄金坝闸站与平山堂泵站2座水系沟通节点闸站的保障管理机制,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确保“两站”全天候正常运行;明确四望亭河引水闸、江阳路节制闸等引水闸站的运行要求、管理责任、跟踪监督等措施,保证闸站正常有效运行。研究推进以长江水作为城市活水资源保障工作,落实好“活水”资源保障的具体举措。另一方面,要做好“清水”的保障与管理。在源头控制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过工程监理、规划竣工验收和后期物业管理,倒逼新建工程的雨污分流实施到位。在排污口管理上,除河道整治后保留的雨水口、城市生活污水管道溢流口等外,新建任何项目不得在城市河道上新设排污口,发现私设排污口必须依法封堵。在截污上,要下决心以主干河道的污水管网建设为抓手,推进污水截流工程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