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减排融资(CHUEE)江苏项目实现“多赢”
2012年11月,省财政厅与财政部、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简称“CDM中心”)和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签署了CHUEE江苏项目风险分担协议,确认项目贷款总规模为9.24亿元,并选定江苏银行为实施银行。这是省财政厅借鉴国际经验,创新财政政策,携手地方金融机构,引入国际资金,共同支持江苏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CHUEE江苏项目授信客户为省内设立并运营,且国有股份低于50%的民营企业,大都为中小企业。贷款品种涵盖中长期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项目既包括水泥、金属铸造等传统行业的节能改造,也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风能利用设备制造等新能源项目。贷款必须用于为提高借款人的能源效率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耗能下降15%以上或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5万吨二氧化碳),为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向能效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商发放的贷款。
截至2014年9月,江苏银行累计受理贷款申报项目62个,金额达30多亿元。已发放能效贷款18笔,总金额为7.78亿元,其中纳入风险分担2.98亿元,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达141.78万吨。
CHUEE江苏项目实现了地方财政与IFC的首次合作,公共财政资金和市场资金发挥各自优势,“多赢”效果显著。 一是 加快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CHUEE江苏项目实施成效显著,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改善了生态环境,有利于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新格局形成。 二是 推动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人民币“种子资金”,撬动了江苏银行发放总额达9.24亿元的节能减排贷款,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用放大了46倍,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 完善了节能减排的市场资金机制。通过创新财政资金管理理念和支持方式,实现了国际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机构合作,促进了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创新能力的提升,完善了支持节能减排的市场资金机制。 四是 有效地降低了财政资金风险。通过风险分担机制的设计,在为银行节能减排贷款提供“增信”的基础上,并不减轻银行加强贷款审查和风险管理的职责,有利于财政资金循环和有效使用,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