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内南通514名老赖被判刑或拘留 执结到位15.72亿
514名老赖被判刑或拘留,执结到位15.72亿
中国江苏网7月30日讯 为有效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改善执行环境,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南通中院组织在全市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7月28日下午,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被录入失信黑名单买不到机票
通州一老赖主动要求还债
“我有个执行案件一直没有处理,这次我过来将执行款全部还清,麻烦你们将我的案件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里撤下来!”今年5月的一天,一当事人焦急万分地来到通州区法院执行局要求处理15年前的一起执行旧案。
被执行人徐某,2000年时因与原通州某农机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被判支付原告租金2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徐某未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当年,通州某农机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未提供相关执行财产的线索,后该执行案件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徐某经过多年的打拼,有了一定的积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但心存侥幸,认为申请人已被撤销,法院又不上门执行,十几年前的事情应该也过去了。于是,徐某逐渐将自己欠债的事情淡忘了。直到近期自己的女儿要出国留学,他和老伴不放心女儿,欲乘坐飞机陪同其一起前往,这才将此事想起,心里不免有些担心。于是,徐某上网查询了自己案件的案底情况。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了一跳:自己这起15年前的执行案件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显示是未结状态,而自己亦在去年就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紧接着,徐某又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售票窗口查询,售票员经检索后,明确告知他属于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根据相关规定不能享受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所以徐某第一时间来到法院要求尽快了结纠纷。因申请人主动放弃迟延履行利息,最终由徐某一次性支付原申请执行标的26900元,本案就此结案。
至今年6月30日,南通中院将全市6576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并在市区主要路段公布重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予以持续曝光,使被执行人处处受限,贷不了款,坐不了飞机、高铁,接不了项目,住不了高档宾馆,付出了经济受损、名誉受创的双重代价。今年1月,南通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设示范法院。
集中打击拒执犯罪
2名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
“老婆,我被法院逮着了,你赶紧想办法送点钱来,不然我又要被拘留了!”2015年6月1日,被执行人吴某被带到通州区法院羁押室后,赶紧打电话叫妻子筹送欠款。
2007年5月,任女士的丈夫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法院判决肇事者吴某赔偿被害人家属3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未履行,任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想尽办法躲避法院执行,加上住宅高墙封闭,而且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人,但都被吴某闻讯而逃。针对本案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情况,执行法官决定晚上到吴某家门口伏击。
去年春节前的一个深夜,执行法官带两名法警守候在吴某家的附近,然而狡猾的吴某回家途中,看到停放的警车逃之夭夭。第二天深夜,执行法官决定再次出击,这次终于把吴某堵在了被窝里。然而吴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当即决定对其拘留15天。
为使该案执行有个最终的结果,执行法官广泛搜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相关证据,准备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6月1日,执行干警将其带到法院,欲对其采取第二次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之下,被执行人吴某最终低头,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一次性拿出10万元了结此案。
南通中院执行局局长张骥介绍说,专项行动中,全市法院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去年11月份以来,全市法院全面摸排拒执行为,综合运用强制申报、强制审计、强制搜查、全面调查等措施锁定被执行人犯罪证据,共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46人,其中已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限制出境61人次,司法拘留512人次,有力地震慑了“老赖”。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清理执结各类案件13765件,执结到位金额15.72亿元。其中,涉民生案件清理2284件,到位金额5293.57万元;涉金融案件37件 ,到位金额4293.3万元,集中打击“老赖”初显成效。
陈向东 顾建兵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