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1~10月交通事故情况 7处路段事故多发

11.11.2014  12:25

未确保安全驾驶、盲目行驶事故占60%

 

根据市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出具的每月事故分析报告,交通事故原因多为未确保安全驾驶、疏于观察路面盲目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措施不当和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这五类情况。其中,未确保安全驾驶、盲目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今年4月2日中午,戴某驾驶拖拉机沿江平路由西向东行至江平路靖城街道柏木新农村小区东侧路段时,其车前右侧碰撞同向在非机动车道内由吴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后又撞击路边的黄桥烧饼店,造成吴某死亡,两车及房屋不同程度损坏。

 

交巡警部门调查发现,戴某驾驶载物超过核载质量的机动车行至事故地点时,思想麻痹,对车辆两侧情况疏于观察,遇情况时处置措施不力,盲目右驾方向,未确保安全驾驶,是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据统计,今年1~10月,因未确保安全驾驶、疏于观察路面盲目行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60%以上。

 

7处路段事故多发

 

今年1月~5月,在我市土长路与如靖路交叉路口,共发生了14起交通事故,伤7人;今年2~3月,在人民路与江阳路路口连续两月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人,经济损失合计1万元……从1月至10月份的事故分析报告中,记者发现,在“事故多发路段”一栏,共有7个路口和路段频繁出现。

 

记者了解到,人民路与江阳路交叉路口、人民路与江平路交叉路口、人民路与工农路交叉路口、人民路与富阳路交叉路口等城区路段成为事故多发路段,主要原因是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司机作出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最终酿成恶果;江平公路四圩港桥面路段、336省道与四圩港路交叉路口路段、土长路与如靖路交叉路口等则成为事故较多的乡村路段。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乡村路段车流较少,司机在经过十字路口等地方时未减速慢行。

 

目前,交巡警部门已对这些事故多发路段采取增设护栏、调试信号灯、修复与完善交通标志等措施,力求打造“平安靖江”。同时,交巡警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在途经这些路口和路段时,一定要注意谨慎驾驶。

 

电动自行车肇事频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依靠电动自行车出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多。经统计,今年1~10月份,电动自行车肇事1370起,造成6人死亡,575人受伤,经济损失达162万余元。

 

今年7月2日早上,袁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由东向西行至229省道与靖广线交叉路口时,其车前部撞击自北向南由范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致范某死亡,货车与电动车不同程度损坏。

 

市交巡警大队法宣科工作人员介绍,袁某雨天驾驶经检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及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思想麻痹未减速慢行,在进入路口前未停车观察,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另一方面,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确保安全驾驶,是本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虽然这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只是承担次要责任,但是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宣科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十字路口乱窜等现象屡见不鲜,且在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严重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车主往往更容易受伤。

 

小型客车仍是肇事“主凶

 

今年7月22日晚,祝某驾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我市东进路江澄苑三区南门口路段时,其车前左侧撞击同向在机动车道上步行的戴某,致戴某死亡,轿车受损。

 

祝某夜间驾驶机动车行至上述事故地点未降低行驶速度,且疏于观察车前路面情况,盲目行驶是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私家车肇事事故急剧增加。4月~10月,小型客车肇事事故数在当月各类事故中均排首位,占70%以上。7个月来,小型客车肇事共5796起,造成17人死亡,1378人受伤。交巡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轿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