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用别人公司10张图片 江苏一公司被索赔4.7万
京鼓楼法院受理了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江苏聚智堂教育咨询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华盖公司诉称聚智堂公司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中擅自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10幅摄影作品,构成侵权,主张后者支付赔偿金4.7万元,并支付诉讼合理费用3千元。而就在几个月前,华盖公司还在鼓楼法院起诉了南京另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的同种侵权行为。通讯员 李自庆 张伟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微博用别人图片遭索赔
华盖公司诉称,聚智堂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新天际教育南京公司”上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大量摄影作品。华盖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多次要求聚智堂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后者予以拒绝。为此,华盖公司收集了证据并对收集到的电子证据进行了公证固定。
此次诉讼,华盖公司只主张10幅被侵权作品的赔偿请求,主张聚智堂公司赔偿4.7万元,余下34幅被侵权作品亦已进行了证据保全,华盖公司将根据此次诉讼的判决结果,采取进一步诉讼维权举措。
另一案中原告一审已胜诉
就在几个月前,华盖公司在鼓楼法院还打赢了一起类似的官司。在该起诉讼中,华盖公司诉江苏凤凰克莱教育信息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克莱公司)未经授权,在其新浪官方微博“BBC-天天宝宝早教”上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17幅摄影作品,用于早教宣传,索赔6.7万元,并要求支付律师费3千元。案件审理中,克莱公司辩称,其在新浪微博中使用的涉案图片,来源于皮皮时光机的应用软件和精彩微客,属于来源合法且无侵权故意,还称其新浪微博的粉丝当时只有一万多,影响力较小,亦未获利,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在该起案件中,鼓楼法院认定克莱公司侵权事实成立。今年8月5日,鼓楼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综合考量涉案图片拍摄制作的难易程度、艺术价值、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持续时间、克莱公司经营规模、华盖公司同类图片的市场许可价格等,判决克莱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一审宣判后,克莱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仍在二审中。
-法官提醒
微博用图不能马虎
南京鼓楼法院民三庭庭长乔延彬接受采访时说,如今我们正处在可以即写、即拍、即发、即转的自媒体时代,许许多多的商业经营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乃至数以亿计的个人,都有自己的微博账号,都可随时随地发布消息见闻、言论或借以推广自己的产品,打造自己的影响力。众所周知,微博没有合适的配图缺乏吸引力,若用作介绍自己的特色产品或经营项目更是如此。但不可忽视的是,微博用图的来源必须正当,切不可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摄影作品,否则弄不好就会惹出麻烦,上述两起案例,就是很典型的例证。
乔延彬还说,华盖公司专事图片经营,在近10年内他们打了大量侵权官司,仅鼓楼区法院就受理判决过多起,他们维权的足迹遍布国内众多城市法院,但针对微博使用图片侵权,他们还是刚刚起步,可以预料的是,这样的诉讼将来会越来越多。这也给微博用户提供了一个信号,往后打微博用户侵犯著作权官司的机构或个人也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广大微博用户、尤其是机构用户,在发布微博时,切不可侵犯他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图片及文字作品,以免引官司上身。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