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启动“12·4”宪法宣传月活动

19.11.2015  18:48

 

 

11月18日,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启动“12·4”宪法宣传月活动。当天,该市司法局长黄永祥,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维新,区司法局长周守忠等走进江宁区淳化街道桥头社区,联合启动“12·4”宪法宣传月暨《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周专场活动。

黄永祥强调,要以《调解条例》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制度。要进一步营造宣传人民调解条例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要着力提升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调解条例》;要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能力,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维新要求全区干部群众,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着力开展《调解条例》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