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检察建议书化解“4元养老金”难题
23.01.2015 13:09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莫检察官,我现在每月能够拿到600元养老金,生活终于有了保障。”1月15日早上,季某给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莫斯敏打来了感谢电话。
2014年12月9日,69岁的季某来到南长区检察院进行申诉。经过交谈,民行科检察官了解到季某的老伴在几年前去世,自己靠着每个月的养老金维持生活。2013年年底,因借贷纠纷,季某被债权人江某起诉到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季某分两次归还江某欠款31150元,2014年2月15日前归还11150元,2014年5月底前还清剩下的20000元。
由于季某未能如期归还第一笔欠款,江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同年7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扣划季某银行存款31950元(其中借款31150元,诉讼费290元,执行费510元)并向银行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先行扣划季某的银行存款3980元,剩下的钱从2014年8月起每月从季某的账户中扣划99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我的养老金只有994.1元,现在每个月要执行掉990元,就只剩下4块1毛钱了,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说着说着,老人的情绪就开始激动起来。
“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强制执行时应当优先保护被执行人的生存权,所以,法院的裁定是存在问题的。”小莫向科长徐晶汇报时说道。
在查清了相关事实后,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减少每月扣划季某养老金的金额,保障季某的基本生活费用。最终,法院采纳了该建议,每月为季某保留了600元的养老金。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3.01.20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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