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

12.01.2015  22:55

  去年以来,宿迁市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促进就业与鼓励创业并重,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制度、机制和服务创新,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其中援助困难群众就业0.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3%,控制在3.5%目标以内。

  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多渠道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积极推行双证制度、完善就业创业扶持体系等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更难就业季”。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金融部门出台《宿迁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将扶持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出台《宿迁市网络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从严格机构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加强机构监督管理三方面对网络创业培训的准入进行了严格规定,以此来保障网络创业培训的质量。

  为鼓励城乡劳动力本地就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从2014年1月11日起,以“搭建项目用工服务平台,打造人力资源集聚高地”为主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2014年“春风行动”。积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出台《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及做好实名制登记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上门调查,对5474名宿迁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全方位、实名制登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其就业愿望,提供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专项服务,做到实名登记率100%,就业服务率100%,年末总体就业率100%。

  同时,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根据其就业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帮助每一位有就业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做到“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全年共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21户、农村劳动力零转移家庭36户。













稿件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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