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兑现2015年度全省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2.3亿元

22.07.2016  11:01

  根据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委托第三方对丰县等29个县(市、区)2015年度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回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计,确认2015年度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总额为25.86亿元,惠及低收入农户21.9万户。截至2016年3月31日,有21.8万贷款户按期还款,回收贷款总额25.82亿元,贷款回收率达到99.85%。依据审计结果,省财政于近期下达相关29个县(市、区)贷款贴息、奖励资金2.36亿元。 

  扶贫小额贷款作为财政金融协同扶贫的重要政策,在省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下,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项目按规定享受基准利率贷款和贴息50%等政策。多年来,该项政策对增强低收入农户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增收脱贫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