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 27家企业与所属单位脱钩

23.09.2015  10:34

      近日,湖南省举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企业移交仪式,将省经信委管理的24家企业中22家移交给省国资委、1家移交给湖南财信金融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家依法退出。这是该省采纳审计建议,继今年7月将财政厅所属3家企业正式移交国资委管理后,完成企业与所属省直单位脱钩的又一得力之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湖南各省直单位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工作任务。

      预算单位投资办企业,省直单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问题,湖南省审计厅多次在《审计工作报告》中予以反映。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该厅又将省经信委所持国有股权、债权有关情况以审计专报上报省委、省政府,重点揭示了该单位历年来以专项资金形成的企业股权、债权及其投资收益管理使用不规范,游离于省财政监管之外等问题;提出了将上述股权移交省国资委统一管理、纳入以后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9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将省经信委管理的24家企业移交管理或依法退出的通知》,要求将省经信委管理的24家企业移交管理或依法退出。企业移交后,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监管。一方面将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积极性,促进国企做大做强。另一方面,省国资委将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为确保移交工作有序进行,湖南省政府要求省直各部门要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国有资产、资金流失,防止人财物管理混乱,防止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对直接移交的企业,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及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交接工作;对依法退出的企业,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伍奉荣 兰志荣 杨瑞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