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6·23”风灾共接收4.24亿元捐款

02.09.2016  15:08

  省民政厅9月1日公布了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民政、慈善系统接受捐赠明细:全省共接收救灾捐赠款物5.09亿元,其中捐赠资金4.24亿元(含盐城市2.98亿元),救灾捐赠物资折价8546.3万元。

  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发生后,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迅速启动救灾应急机制,发出向灾区奉献爱心倡议书,公布捐赠账号,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捐款捐物活动,有力支持了受灾地区迅速开展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经省政府同意,全省民政及慈善系统接收到的救灾捐赠资金,已于8月30日前全部拨付阜宁、射阳两县,用于灾后重建。

  全省各地民政、慈善系统将严格按照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民政厅、审计厅《关于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盐城“6·23”特大风雹灾害救灾捐赠资金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及时拨付救灾捐赠款物,规范捐赠款物筹集使用管理,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确保捐赠款物依法依规高效使用。

  (唐 悦)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