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民主法治十大新闻

05.01.2015  10:54

  【原标题:2014民主法治十大新闻】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资料图片

  【事件回顾】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会的形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内国外引发热烈反响。

  【点评】“依法治国”第一次镌刻在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全面部署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

   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2014年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华社记者 张铎摄

  【事件回顾】201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9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点评】从“豆选法”到城乡选举“同票同权”,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不断完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庆祝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  

   

  2014年9月21日,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资料图片

  【事件回顾】2014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全国政协隆重举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习近平在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65年的历史证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点评】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追求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实现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重承诺,也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获得已有成绩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实践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力量源泉。

   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资料图片

  【事件回顾】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常委会决定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点评】我们已经度过首个“国家宪法日”,但要让宪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保证书”,尚需继续努力。不管怎样,“国家宪法日”都不能仅仅成为一个节日。要让“国家宪法日”实至名归,守宪应该成为一种笃定的生活方式。

   行政诉讼法修改,民告官更方便了  

   

  资料图片

  【事件回顾】2013年12月2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施行以来首次启动修改。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施行。

  【点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畅通了诉讼渠道,完善了管辖制度,强化了对行政机关的约束监督,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导老百姓“信法不信访”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立法法14年来首次大修

 

 

  立法法拟修改:地方政府限行限购将受限制。资料图片  

  【事件回顾】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立法法迎来了颁布施行14年后的第一次大修。同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再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一旦有些地方规章实施满两年,接下来要么依法成为地方性法规,要么就得及时废止等。

  【点评】修法限制立法“任性”。如果地方规章实施两年期满又没有上升为地方法规的,必须废止。地方政府不能另行出台新的规章,对事关减损私权利的同一事项继续设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