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官司”并非多此一举
09.12.2015 13:06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8日媒体报道:户口在福建、居住地在广州的游木春因为一次乘坐公交车被收取了2元车费,将广州第二巴士公司告上法院,理由是无法享受与广州本地老人的同等优待。
为了2元车费打一场官司,好像不值得,实际上这是事关数以万计进城老人权益的大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对常住本行政区域的外埠老年人,要给予同等优待”,但实际上,考虑到各种因素,许多地方只给户口在本地的老人办理优待卡。解决这一问题,迫切需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给予城乡居民同等的权益保障。
文/刘庆传 图/勾犇 中国新闻名专栏 漫说快评 主持人:刘庆传 [email protected]
编辑: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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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5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