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面锦旗架起“连心桥”
——徐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公正高效化解矛盾
□本报特约记者王应举本报记者施为飞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近日,发生在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的一幕让记者颇为感慨:一场医患纠纷调解正平静地进行,双方在赔偿合同上签了字,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患方代表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医调中心的介入调解,我们不懂医也不懂法,都不知道怎么来解决。” 医患矛盾,是当下最特殊的社会难题。为缓解医患双方的紧张关系,2013年10月,《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颁布实施,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人民调解员开始入驻各大公立医院,一个由第三方介入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方式在徐州正式推行。 “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出现,为医患双方建立起一片‘缓冲带’”,谈起医调工作,徐州市司法局局长刘宏方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这一挂靠司法机构、由法律和医学等专业人士组成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作为医患之外的第三方,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容易消除双方顾虑,赢得信任。2014年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立案273件,调解结案194件,涉及金额3216.7万元,调解成功率71.1%。先后收到患方送来的锦旗19面,得到了医患双方和社会的认可。 专业调解人才架起了医患“连心桥”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由懂法律、会调解、有医疗知识的人员组成,人民调解工作具有程序简便、自主决定、不收费的特点,作为独立“第三方”,不仅容易被医患双方所接受,更节约了行政资源,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 年逾古稀的调解员老王退休之前是徐州某三甲医院的著名医生,为了发挥余热,毅然接受邀请,成为医调中心的一名医学专业调解员。“很多医疗事件看起来十分复杂,但我们做了几十年的医生,一看病历资料,就知道医院有没有责任,有多少责任。我们作出的初步判断,为之后的调解提供一个基本方向。”(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所有纠纷在激化之前都是可以解决的。”老王说,去年年底结案的一起长达5年的医患纠纷至今仍让他难忘。 “2009年1月,男孩小强(化名)接受了左腿肿瘤切除手术,没想到术后腿跛了,从此,小强总是走一步点一下地,看着特别让人心疼。”老王回忆,自那之后,爷爷与院方多次沟通未果。 2014年9月5日,小强爷爷来到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求助。小强的家庭比较特殊:父亲患有癫痫,母亲身高不足1米3,小叔患有脑瘫,全家的生活来源靠爷爷一个人种地。老人为了给孙子看病,借了高利贷,还向银行贷款并将房子做了抵押。老爷子抱着孙子对老王说,“你们要是调解不成,我就和医生拼了!”庆幸的是,经过调解员长达2个月的沟通和反复调查,最终以院方一次性补偿20万元而结案。 专业的调解人才是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基础。两年来,通过基层推荐、公开招聘、培训、考核,调解中心吸纳了多名具有法律专业人员、医院退休的院长和具有较高调解技能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效提高了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人调解组”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2014年3月,一名年轻女子来到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这名女子40多天没来例假,到市区某医院检查,被告知已经怀孕。女子告诉医生,前一段时间一直感冒服药。医生建议其做B超检查胎儿发育情况。因为胎儿较小,再加上受药物影响发育缓慢,普通B超看的并不是很清楚。医生通过阴超对其检查。检查结果是:早孕、发育不良。医生建议增加营养,注意休息。然而在医院检查后的第二天,该女子流产。女子及其家人认为是做阴超动了胎气,造成胎儿流产,向医院索赔10万元。医患双方协商不成,申请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介入调解。 考虑到患者刚刚流产,情绪不稳定,调解员首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情绪。然后,调解员到徐州医学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走访了妇产科专家,由妇产科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书”。意见书称:普通B超因为角度问题,在孕早期不易发现胎儿。阴超可以更好更清晰地发现胎儿在宫腔内的发育情况,正常的阴超检查不会对母婴造成影响。 专家的意见,医院在和患者沟通时也说过,但是患者一直不信任医院。经调解中心调解,且有第三方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患者最终接受了调解意见:医院无责任。而院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减免了患者的部分医疗费。 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黄学武告诉记者,从2013年8月,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注入新鲜“血液”:“三人调解组”进驻全市16家公立医院。“三人调解组”由懂医学、学法律、会调解的退休医生、法官、律师等组成,遇到赔(补)偿款超过2万元纠纷,由“三人调解组”进行调解。 建章立制保证医患调解公平公正 早在成立之初,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就建立了完善的专家咨询制度。凡预估赔付资金可能超过10万元、患者死亡或者其他疑难、复杂的医患纠纷,依据《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调解中心启动专家咨询程序。根据回避原则抽取专家,邀请两名以上的专家形成专家组进行分析、咨询与论证,以出具咨询意见书的方式为调解提供意见,供调解员参考。 为保证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两年来,徐州市司法局对医患纠纷调解的各种工作制度、各类文书不断进行完善,修订了徐州市《调解员岗位职责》、《调解工作流程》、《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工作档案管理规定》、《廉洁自律和工作纪律》等10余项工作制度;规范了接待、受理、调解、报告、记录、回访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抓住贯彻实施《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的有利契机,积极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去年,徐州市司法局专门聘请了徐州市医学会的同志以及经验丰富的法官和长期在医院解决医患纠纷的医务工作者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就如何做好徐州市的医患纠纷工作进行座谈,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医附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1个三级甲医院的分管院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表了意见。 目前,徐州市已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徐州市大调解工作体系,与卫生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协调,结合医患纠纷处理流程,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引导当事人将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以进一步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经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200多起医患纠纷中,没有出现反复或被法院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况。患者、院方对调解中心工作满意率分别达到97%和100%,调解成功的院方和患者对调解中心工作满意率均为100%。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