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宿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亿 助2946人创业

28.01.2015  15:44

   中国江苏网1月28日讯 (记者 侯苏雨 见习记者 沈莉)对初期创业者来说,资金是个很大的瓶颈。2014年6月,我市出台了《宿迁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地帮助了城乡自主创业者解决创业初期融资难题,实现了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好局面。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4年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亿元,同比增长29.2%,申请贴息621万元,同比增长31.5%,促进2946人创业,同比增长45.2%,带动就业1.5万余人,同比增长38.7%。

  “《办法》实施以来,不少初期创业者从中得到了福利。”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2002年我市就启动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不过《办法》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拓宽贷款覆盖范围,将申请对象由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本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扩大到本市范围内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包括非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在我市创业的)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同时个体经营者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也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据悉,很多创业者在初期往往选择一些微利项目进行创业,所以《办法》还扩大了微利项目范围,将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社区商贸服务业等纳入微利项目范围,财政还对微利项目给予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给予50%贴息。为了能让创业者快速申请到担保,《办法》中简化了放贷流程,建立了与本地区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将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全部调整为当地银行,将原来的贷款审批和放款时间由30天缩减为15天,提高了效率。对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向所在地基层人社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创业指导机构提出申请;对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直接向所在地创业指导机构申请,避免了繁琐的审批程序。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