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开展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和禁用农药专项检查

14.01.2015  12:00
        为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和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和禁用农药的专项检查。检查主要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四亚甲基二矾四胺(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胺、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为主。各地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整治,彻底消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和其它禁用高毒农药的危害。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工作原则,运用法律、行政处罚手段,对生产企业、销售渠道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市农业执法支队从1月8日开始,加强对辖区内的果蔬禁限用高毒农药、粮食生产功能区用药安全等进行巡查,发放了《关于依法规范使用农药告知书》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签订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对生产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安全宣传,对未建立农药购买、使用台帐的种植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超范围使用农药的行为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抽取果蔬样品26个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查种植基地15个(户),农药门市27家,较好地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农产品稳定有序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