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院:合力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取得新突破

12.05.2015  19:07

  鼓楼区院在去年查办11件虚假诉讼案件效果显著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化推进虚假诉讼查处的移送标准、刑事立案标准、公检法三方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虚假诉讼案件新突破,首例案件张某、蔡某妨害作证案进入审判程序,为后续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参考和示范,该案已经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耐心剖析,详细取证。在前期耐心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制定详细调查方案,检察人员前往福州、淮安等地调取了四家公司的工商档案、十余家银行的资金明细及往来凭证,掌握了多家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蔡某、陈某与案外人之间循环汇款的客观证据及短信和录音资料的获取,使得本案得以突破。

  二是注重方法,协同侦查。该案案值1000万以上,民事法律关系复杂,牵涉到七家公司,二十余名证人,四名犯罪嫌疑人,且蔡某本人系注册会计师,对抗侦查能力非常强。我院民行部门积极应对,巧借外力,探索虚假诉讼违法行为调查与公安、我院侦监部门衔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的初查,侦监部门提前介入为虚假诉讼案件固定证据。本案最终能顺利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某,这种协同作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模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是协商法院,顺利审判。因该案系鼓楼区首例因虚假诉讼进入刑事审判程序案件,没有可参考借鉴的案例和明确规范依据,鼓楼区院坚持沟通和监督并举,对检法机关分歧较大的争议焦点,由案件承办人、公诉与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与法院相关人员交流、沟通,听取法院的意见,共同查找判例和依据,最终取得共识,使得本案顺利进入刑事审判程序。2015年3月24日,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并创新使用人民陪审团制度。2015年5月5日,鼓楼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蔡某、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一年。此案判决为鼓楼区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办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