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翔钊腐败案件3日审理拆 迁专家从劳模沦为贪腐阶下囚

04.03.2016  10:52

龙虎网讯 “这些天,我一直想找机会告诉大家,人‘宁可不当官,也不要当贪官’、‘与生命与自由相比,金钱不值一文’。我落到今天的下场,才深刻明白不义之财是洪水、是猛兽、是祸根,也是定时炸弹。”这是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拆迁安置部部长黄翔钊在悔过书中写下的一段话。如今的黄翔钊身陷囹圄,整日痛悔不已。

3月3日上午,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翔钊腐败案件。与此同时,南京市纪委新年首场“蝇贪”庭审教育活动在此同步进行。雨花台区120多名拆迁干部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

痛惜

他10年前曾是南京劳模

现年57岁的黄翔钊在2006年前曾评为“南京市劳动模范”。然而,十年以后站在法庭上,当年意气风发的黄翔钊已经荣光不再,更增添了几分落魄与愁苦。

雨花台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黄翔钊1978年入伍,1984年入党,在部队曾经大大小小五次立功受奖。

转业到地方后,黄翔钊先后在乡镇企业、区属企业、机关工作过。“我刚到开发区搞拆迁,条件很艰苦,真是5+2、白加黑,一心扑在工作上。那时候,我对吃吃喝喝的事情都很反感。”黄翔钊回忆道。

因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成绩突出,黄翔钊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并在2006年经组织推荐获评“南京市劳动模范”。

随着职务的升迁,我当上了劳模,成了‘拆迁专家’,慢慢地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心开始偏了、嘴开始馋了、手也开始伸了。”黄翔钊在悔过书中写道。

作为大家公认的拆迁“专家”、“能人”,黄翔钊颇有几分骄傲自满的情绪,欲望也日趋膨胀。特别是2007年至2014年,黄翔钊在担任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安置部部长期间,开发区所有的企业拆迁都由他一手“包办”,不容许他人染指。而他独断专行的背后,实则暗藏着巨大的利益诱惑。

2007年,在红太阳二期项目拆迁工作中,黄翔钊利用职务之便为被拆迁人王某谋取拆迁利益,事后通过他人收受王某所送的现金人民币1万元。2014年,在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雨花经济开发区地块项目拆迁工作中,黄翔钊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谋取拆迁利益,事后收取该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人民币7万元……

记者了解到,黄翔钊在负责辖区内拆迁工作期间,通过虚增征地、房屋面积为被拆迁单位(人)谋取不法利益,并先后10次收受被拆迁单位(人)现金合计人民币39.8万元,造成拆迁补偿款等公共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39.61万元。

同时,黄翔钊先后三次伙同他人通过虚构房屋面积等形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合计人民币63万元,其中黄翔钊分得人民币14.4万元,直至东窗事发。

忏悔

每天一上班就怕纪委来人

早在2015年春节前后,黄翔钊所在的拆迁部前后两任副部长吴军、吴玉斌被检察院带走,这让他有了风声鹤唳之感,真可谓是惶惶不可终日。2015年8月,雨花台区纪委在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廉政巡查时,对黄翔钊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黄翔钊在巨大的思想压力之下,主动向纪委交代了个人存在的经济问题。他对纪委办案人员说:“在被抓前,我每天都战战兢兢,害怕纪委上门。我知道你们带人通常是一上班就来,所以我早上9点和下午2点最紧张,只有过了这两个时间,我这一天才能把心放进肚子里……

在悔过书中,黄翔钊感叹,从一个掌管开发区拆迁大权的正科职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的过程,就是折腾自己的过程。面对不义之财,他也曾有过犹豫,“拿还是不拿”,结果还是被贪欲拖下泥潭;面对朋友的请托,“帮还是不帮”,结果因为抵不住诱惑,总是被所谓的“朋友”牵着鼻子走。他也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也会感到做贼心虚,但还是心存一份侥幸。于是在腐败的泥淖里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现在整天吃不好、睡不着,精神受到打击,生命受到折损。犯罪过程不但折腾自己,还折腾家庭。我想念妻小,想念可爱的小孙子。回想过去的荣耀,面对高墙铁窗,留给自己的是无尽的叹息、满面泪水。”组织的严肃查处对黄翔钊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而此时他才幡然悔悟,“这些天,我不是度日如年,而是度分如年、度秒如年。到了看守所、到了监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不义之财是洪水、是猛兽、是祸根,也是定时炸弹!

2015年8月,黄翔钊被“双规”,同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1月8日,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以黄翔钊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贪污罪,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从领奖台到被告席,十年之间,黄翔钊的人生就像坐了一趟过车山,大起大落,让人感慨又惋惜。庭审中,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周朝阳指出,黄翔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私分,其行为触犯刑法。“黄翔钊犯有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贪污罪,应数罪并惩。”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黄翔钊当庭表示无异议。

庭审进行了一上午,法庭将择日宣判。

拆迁干部引以为戒

我们曾经和黄翔钊在一起工作,看着昔日的同事站在法庭上,戴着手铐、脚镣,我们心里其实很不是滋味。我们很痛心,很受触动。以前觉得腐败问题离自己太远,与自己无关;搞教育也容易‘隔靴搔痒’。现在知道廉政教育真的很有必要。”雨花经济开发区纪检干事赵银球参加庭审后对记者说道。

雨花台区雨花街道城建科长谢建敏说:“平心而论,黄翔钊能力强、经验足,是一把‘拆迁好手’,可他却倒在了‘拆迁路’上。我们同是拆迁干部,要引以为戒,管住嘴守住心。

功劳不是免罪金牌

任何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功绩多少,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黄翔钊曾被评为南京市劳动模范,不可否认他曾是一个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优秀干部,为地区经济发展立过功。但“”和“”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如果触犯刑律,再大的“”也不能抵“”。

党员干部要认识到,成绩不是违法乱纪的资本,功劳簿不是免罪金牌。有人说,现在的党员干部时常处于被“围猎”的境地,所以更要有正确的权力观,要时刻谨记“权力同时也意味着责任”,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黄翔钊将权力视为自己的“私有物”,滥用组织上赋予的“公权力”,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等待他的只能是难熬的牢狱之灾。

□通讯员 李颖慧 翁宏业 金陵晚报记者 何刚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