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黄凯东:加强知产保护 提升创新能力
创新是一个企业、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灵魂,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地区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弘扬创新精神、加快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意义重大。
一是着力提高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大高端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吸收工作。由于企业是创新的主力,企业创新可以简化转化环节,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但是许多企业缺乏必要的科研人才,经费也不足,在这种状况下,可以走企业与学校合作的道路,合作的方式有很多种,如企业定课题由学校来完成,学校为企业培养人才等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政府首先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让这样的合作在制度的规范之下健康稳定进行。通过制度创新,促使产学研的对接,促进学校的各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是增强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就是要让整个社会都意识到知识产权在激励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及创新工作中去。为此政府部门应当广泛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对公众的知识产权教育,让群众尊重知识产权,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法治观念。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刑事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独特功能,作为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侵权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并将相关案件的惩处措施向社会公布,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另一方面,应当建立比较完善的预防机制,真正降低违法侵权的现象。要广泛发动民间力量,通过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对侵权案件的举报。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牵头组织相关的行业联盟机制,进行市场稽查,发现一起,打掉一起。
(本文作者系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