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江苏9月18日鸣防空警报 南京“12·13”仍鸣放

12.09.2015  12:17

  南京市政府昨日召开“9·18”防空警报试鸣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起,南京市防空警报试鸣日也由此前的12月13日调整为9月18日。每年“12·13”国家公祭仪式上仍将鸣放警报,具体鸣放办法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执行。

  南京市人防办负责人介绍了今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具体安排。试鸣时间为9月18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19分,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间隔5分钟,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间隔5分钟,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试鸣前,人防部门将利用“江苏动视”平台于9月12日—9月18日在公交、地铁上播放“应对空袭的警报、掩蔽、疏散”人防科教片;试鸣期间,市、区人防办同步组织开展防空袭人员疏散掩蔽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该负责人表示,这次防空警报试鸣,是非紧急状态下的警报试鸣。警报试鸣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听到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后,可注意听辨各种警报信号,以便将来有紧急情况时,能够正确应对。除参加社区、学校组织的防空疏散掩蔽演练外,其他人员应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据介绍,从1996年起,南京市每年结合“12·1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悼念日活动,举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鸣放时间为10:00—10:33,连续鸣响两个周期(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时长33分钟。去年,国家确定12月13日为国家公祭日,并在南京举办国家公祭仪式。根据上级部门的决定,南京市承担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任务,鸣放时长为1分钟,暂停了连续18年的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与南京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存在时长和形式上的差别。

  南京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每年“12·13”国家公祭仪式活动仍将鸣放警报,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执行,具体鸣放时间和形式还未最终确定。

  为何选择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南京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说:一是具有纪念意义,在“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当天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对于纪念革命先烈、弘扬全民族奋起抗战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具有现实意义。二是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在“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能够达到警示和教育全省干部群众勿忘国耻,居安思危,和平不忘忧患,平时想着战时,无灾防备有灾的目的;三是便于形成整体效果,全省统一行动。

原标题: 今年起江苏9月18日鸣防空警报 南京“12·13”仍鸣放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