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联合开展鱼类及淡水小龙虾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27.07.2015  14:3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鱼类及淡水小龙虾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和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本月22-23日,泰州市农委渔政监督支队会同市农委监管处、各区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海陵、高港、姜堰、农业开发区等四个区的五家“三品”鱼类及淡水小龙虾养殖场、规模鱼虾养殖基地进行了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品种为四大家鱼、鳊鱼、异育银鲫和淡水小龙虾等我市养殖量较大的几个品种。检查的内容包括养殖企业生产现场、饲料库和药物库,查阅相关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收储运企业(大户)交货查验、档案记录、自查自检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委托市农林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现场抽取了10个水产品样本,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此次检查,总体生产情况良好,台帐较为完整,现场未发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