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总工会确定3月份为“服务月”

03.03.2016  15:59

      本网讯   高邮市总工会确定3月份为市总机关“服务月”,要求市总工会机关人员抓紧有利时间,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园区)、系统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需求,努力发挥工会组织“娘家人”的作用。

高邮市总工会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要在3月份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职工需要解决的问题,了解各自所联系的乡镇(园区)、系统工会2016年工作思路和举措,帮助指导和推进会员代表常任制会议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开展、劳模推荐评选、“一镇一品”“一局一品”打造等工作,实现各项工作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早见效,全力惠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 通讯员 戴顺阳)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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