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两男子酒后骑车回家 一个昏睡路边一个再没醒来

27.06.2015  19:24

  中国江苏网6月27日讯 酒后驾驶汽车的违法成本现在已路人旨知,可很多人对于酒后骑电动车的危害却认识不足。昨日,高邮警方连续发布了两起近期发生的酒后骑电动车案例,其中一名男子在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案例1

  朋友聚会喝高了

  独自回家睡路边

  夏某今年54岁,家住高邮市区。6月23日晚上,他约了几个好哥们,一起到一家酒店吃饭。

  出发前,夏某和朋友商量好了,晚上要喝酒,所以不开汽车。可是,当在场的多人已经出现严重醉酒的情况时,他们却认为骑电动车没事。就这样,在当晚8点左右酒席结束,夏某劝走朋友之后独自一人出发了。

  但夏某没骑多远,酒劲突然上来,一时失控后整个人摔倒在了烂泥地上,电动车摔倒在一边,而他的一条腿竟然伸到了附近的水泥路上。巧的是,夏某刚摔倒没多久,就有路过的好心人发现了他,并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高邮交警部门立即赶到了现场,只见夏某如一摊烂泥一般睡在地上。在民警反复摇喊之后,烂醉的夏某终于有了反应:他睁眼看了一眼民警,又倒头睡去,嘴里还大喊“我没醉,不关你们的事”。

  所幸的是,没过多久又有一位经过的路人认出了躺在地上的夏某,最终,夏某被安全送回了家,而他醉酒后骑电动车的行为,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 2

  酒后骑车摔路边

  被发现时已死亡

  郭先生家住在高邮市龙虬镇205县道边上。6月2日晚上,郭先生正准备上床睡觉时,突然听见在河南侧的路面上有人大声呼喊。“好像是说有人摔了,我赶紧跑去看,只见路边有一辆电动车侧翻在土路上,车头向东,一名男子则趴在地上,两只脚还跨在电动车上,但已经完全没有了知觉。

  发现情况的是附近村上的一名大妈,她路过这里时看到了倒在地上的男子。随后,这位热心的大妈打电话给儿子王某,王某也很快开着车赶到了现场。

  “我一看,这个人是我们同村的居某,赶紧通知了他的家人。”随后,王某和居某的家人一道,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由于伤势较重,居某经确认已经死亡。

  而据当晚和居某一起吃饭的另外一名男子称,吃饭时共有4人,其中3个人喝了酒,一共分了2斤白酒。事后,居某是独自一人回家时摔倒的。

  经过连日调查,昨日高邮警方对外公布,这起事故系一起因醉酒骑电动车而引发的单方面死亡事故。经过血样送检,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为:死者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41.5mg/100ml。

  【警方说法】

  酒后骑电动车也违法

  “酒后骑电动车肯定也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的‘超标’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交管专家介绍。

  即便是当事人驾驶的是“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根据新《交通法》的规定,所驾驶的车辆如果属于轻便摩托车,适用驾照代号为F,属于机动车范畴。如果被交警当场控制,并固定了相关酒精测试和血液样本等证据的话,是可以按照酒后驾驶进行处罚的。

  ■通讯员 明宝 周健 夏慧

  ■记者 刘宁